2024高利贷的认定标准高利贷正式入罪!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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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放高利贷正式入罪,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革新。

  - 主体和行为条件-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情节严重的认定及量刑- 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本罪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达到200万以上符合立案标准。

  - 民间借贷- 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1991年采用四倍利率标准;2015年9月1日起采用“两线%为司法保护线%为高利贷红线日起,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4倍LPR标准。所以从现在来看,民间借贷超过了LPR的四倍就算是高利贷。- 金融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年利率上限为24%,即金融机构超过年利率24%就是高利贷。

  - 历史背景及法律漏洞- 2012年最高法对《关于被告人何伟光、张勇泉等非法经营案的批复》做出“不宜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无意中给高利贷打开了一扇大门,导致高利贷如野草般疯长,各种网贷野蛮生长,出现了女大学生裸贷、企业高息借贷等现象,同时也影响了贷后催收行业的发展。- 多样的“创新”形式及危害- 高利贷往往披着各种外衣,如投资公司、中介,甚至有黄金租赁、手机租机、黑网贷强制下款等形式,还有人套取银行贷款用于高利转贷。这些行为不仅榨取社会财富,还导致了许多悲剧,如女大学生陷入裸贷的悲剧、企业因高利贷而破产等。

  - 普通大众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在一些情况下,当面临企业生死存亡、给员工发工资、家人大病急需用钱而银行无法提供额度,或者银行突然抽贷等情况时,普通人或小微企业可能会选择网贷或高利贷,这反映出普通大众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社会问题。- “你情我愿”背后的实质- 虽然借款表面上是“你情我愿”,但实际上是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的无奈选择,这与“趁火打劫”无异,同时也凸显了保障普通大众融资需求的重要性。

  高利贷正式入罪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力维护,它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利贷的猖獗势头,同时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更好地解决普通大众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以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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